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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规划部门凭什么剥夺我翻建房屋的权利?(图)

2018-7-11 2:20:56发布31次查看
2014年以来,一直申请房屋的翻建,规划部门以规划局的回复(如图所示)来标准不批。
而现实津市的房屋不临公路的都在原址翻建,临公路的房屋几乎都是比左右房屋后退50厘米,而不是护市路的12米,澹津路的24米,在老居民区中,此标准唯独我们。现在又有公私之分,修建好的房屋,随时都可以测量,而不是规划部门的游戏文字。照他们的标准,临公路的房屋几乎都没有翻建的机会,而现实其他的房屋都已翻建好了,有的正在翻建中。就是我们不能!如大图所示,一个路口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大图片左侧为新修的护市社区,右边为我迟迟不能翻建的平房)我们翻建,也无偿一定面积公用,自筹资金美化城市,改善居住,一举多得的好事,规划部门凭什么任性对待我们?现实现状胜于一切游戏文字。不要忽悠老百姓,有损政府职能部门公开公正一切为民的宗旨。我们一直理性诉求,请领导明察,我们希望一样的规划,一样的权利。面对面的交流,而不是一味的逃避,而不是职能部门的一纸文书!!

在转弯处,给车辆留的安全视距
像其他房屋,像新修护市社区一样规划标准,翻建后留出安全视距,退出空间更大!翻建后面积变小!
市民贺正武:
您好!近日,看到了您在网上的留言,我局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通过现场勘验和查阅相关资料,依据津市市总体规划和详细性规划,认定该宅基地位于护市路(南侧)与澹津路(西侧)交汇处,按照津市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该宅基应距护市路道路中心线12米、澹津路道路中心线24米,由于该宅基地处于两条路交汇处,需退让转弯半径15米,余下可建房面积仅4米左右,因此,该基地不具备房屋建设条件。故您拟建私房不符合城市规划区内私人建房规划行政许可审批条件。
您提出的护市社区修建的社区平台问题,该项目在审批时确实与该私房审批标准不一,原因如下:一是该社区平台满足道路基本红线;二是该项目是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审批的,因现有社区平台面积不够标准,且无法重新异地选址新建,只能在原基础上扩建,护市社区作出了书面承诺,建筑建成后只能作为护市社区办公用,不得挪作他用;三是护市社区在该区域道路及建筑立面美化改造中,配合市政府无偿拆除了原占道路红线的建筑“钓鱼岛”,做出了一定牺牲和贡献;四是征求了当地社区多数居民意见,并无异议。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3日
不要游戏文字,现状告诉一切!做为政府职能部门,规划不公,拿出法理依据!一样地方,不一样标准,呼悠回复!
开发区新洲现在处于建设改造阶段,有大型渣土运砖车辆过往,但是路过位于丝绸那座桥的时候,由于桥面年久失修,常时间的重车碾压与路面衔接处高低落日益加大,导致过往车辆车斗里面的石头,砖头等建筑垃圾散落在路面上给交通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望市委路政办能重视一下~ (人家扫地不容易,回津市多好的路面,可是开车路过那里就被使劲的跳了一下,好像过大坑一样,很掉档次)
一个路口,不同世界,是谁让规划部门这样欺上瞒下,看到建筑都这样不公,希望领导明查,
规划表里不一,还欺上瞒下回复,如果是私人相处,此人没有朋友,如果自己经办实体,只会关门!做为政府职能部门,霸气对待老百姓!你也是一个平凡人,只是座上这个位置,欺压理性老百姓!太不公平!事变大了,你们这些人民公卜才会理!
规划有公私之分?太好笑了,愚弄百姓!
路口是要后点建!不然车辆视距看不到容易引发车祸。
津市规划部门愚弄我们,神的回复,规划没有公私之分,与社区标准一样,是现实客观,我们房屋还会缩小几十平米面积,车转弯视距更大,公用面积更多,更重要亮化城市!希领导确查,公正对待,望红网为百姓鸣不平,真正解难,拜谢了!!!!!
2016-06-10 20: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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