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领导您好! 1:本人在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与山景路西购买的狮山御园(山景御园)西区23-108,购买时苏州荣鼎置业有限公司并没有提示此套住宅西面墙上有地库强制排风口,只是在合同上显示20米范围内可能有,是否存在诱导消费者?2:强制排风口和卫生排风属于同一功能同一设备,在车库发生火灾时强排会自动打开,这一功能属于公用设施,公用设施应该放在独立的公用区域或者需要独立的排风通道且符合国家标准(gb-50067)做好防火和隔音措施,而不是采用了业主购买的房产西面的墙体作为排风口的一部分,在外墙的外面在围个u形围墙作为地下车库的排风通道,强大的强制排风气流撞击在墙体上所产生的噪音以及排风管道的共振声传递到墙体上的声音很大,我们已经让物业试机测试过了,声音无法入住,而且还没有任何防火涂料和隔音材料危害之大,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建设是否属于违法建设,消防是否达标合格,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我们也去了苏州高新区规划局和住建局但一直没有任何回复,如果有符合法律规定之规划标准文件我们可以心服口服,如果没有我想问政府能否给百姓一个诉求? 3:我们所购买的别墅属于高端小区,人车分流;小区地面没有车辆行驶,也没有车辆行驶的道路,汽车直接进入地下车库,下车后直接由自家地下室门进入家中,因此小区没有地面安全出口出入地面只有汽车出入口,按此划分地下室门口是否需要保留出入通道,而现在荣鼎置业有限公司把地下室出口门前直接划成车位销售,而且还一个车位挡住二户人家的出入行,我想问一下如果车库车辆自燃是否能给在地下车库里人的一个逃生机会?消防是否达标? 在此希望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领导能否给于一个合理的诉求和解释!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该处按图施工,且目前无相关规范规定通风口不能挂在墙上。诉求人认为噪音扰民,也称通风口的设置与自己签合同时开发商描述不符,建议您可依据合同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高新区住建局】
市消防支队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现场核查,23幢西侧外墙处的排烟风口为地库的消防机械排烟出风口,其材质为金属材料为不燃体,消防机械排烟机房设置在地下负一层设备间内,通过金属管道直排至室外,不存在消防隐患。地下车库内供车辆和行人出入口均是独立设置的,并未发现有车位堵塞安全出口的现象。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2017-9-18 20: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