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圆融3栋住宅交房2年,小区入住非常底,小区物业管理混乱不堪,已经入住的业主投诉不断,但大多数都被高铁新城以“通知物业进行整改”不了了之,交房第三年物业费改为3.15元,问物业的收费依据,就一句话:是物价局批的,有问题问物价局!
请问相城物价局:高铁圆融住宅的收费依据是什么,给业主提供的是几类标准,应该做到什么?麻烦各位官老爷睁开眼睛看看,就这水平收别墅的物业费了吧。也劝圆融别拿合同和法院吓唬业主,业主不是你们忽悠的傻子。
现实情况:
1、地铁里烟头、卫生纸、牛奶盒随处可见
2、地下负二层入户门从来不关。
3、保安3天2头就换了,很多短期工,一点安全感都没看有,
请问物业,你们有脸收物业费吗?请问物价局,物业费、停车费你们怎么审批的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价规字【2014】4号)第八条,新建普通住宅物业销售之前,建设单位应当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依法通过招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约定物业公共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物价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第二款,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执行。根据苏州市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结果,圆融广场物业费标准为:高层住宅3.15元/平方米.月。根据《苏州市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规定》(苏价服字【2014】85号),住宅小区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露天车位:汽车停放费用最高不超过150元/车.月;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60元/车.月;车位租金240元/车.月;最高不超过300元/车.月。相城区发改局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圆融欺下瞒上的水平最高。用格式合同和物价局当挡箭牌,高铁管委会被他们欺骗的团团转,业主们被整的那么惨,法治社会怎么能有这么败类的物业。难道国家机关都是圆融家开的吗?
物价局说:我们只管签字
物价局也不知道回答吗?
2018-11-5 1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