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35分在东环高架上,这辆车将没掐灭的烟头直接甩在马路上,38度高温,边开车边用手机!这种行为不为自己安全考虑,出门还祸害其他车主!请交警支队严惩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您所提供图片我们无法确定该车的违法行为,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举报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举报人的身份证明;2、载明发现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情况的书面举报材料,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3、记录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4、举报人至属地交巡警大队举报。有关部门根据当事人的材料,经查证属实后,依法定程序对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7-20 14: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