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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姑苏区物业办公室

2024-1-26 12:24:3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咨询下姑苏区住建局物业办公室,我们小区业委会成员5人,现在1名人员辞职①有没有规定走一人增加1人②能否一次性增加加7人达到11人。 ③手续流程怎么走,谢谢。<br>
把与物业管理条例复制黏贴,麻烦解读下回复我们,非常感谢!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所询,我们的答复是: 1、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由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作出规定;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修改需由小区业主大会决定; 3、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感谢您对我区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姑苏区住建局
2017-1-30 07: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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