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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华紫园地下室停车费收取标准

2024-1-26 10:19:4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价服字[2014]85《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文件规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为: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50元/月,车位租金200元/月,露天车位125元/月,机械车位汽车停放费100元/月,车位租金150元/月,临时停车收费5元/次(临时停车实行收费的,应当提供不少于2小时的免费停车,连续停车不超过12小时为1次,超过12小时的重新计收)。具体执行价格在上浮不超过20%。
但是我们小区地下室收费是280元/月,且物业代收没有开取发票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收费问题收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被投诉人枫华紫园小区由永旺永乐(江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开发商是苏州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据永旺永乐物业告知,枫华紫园小区地下车位租赁价和停车管理费合计收取280元/月/个(其中租赁费250元/月/个、服务费30元/月/个)。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85号)文件规定,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超过60元/车位·月,车位租金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超过240元/车位·月(含上浮)。我局责令浙建地产严格执行上述法律规定,将地下车位租金调整为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浙建地产即刻整改,将地下车位租赁价和停车管理费合计收取270元/月/个(其中租赁费240元/月/个、服务费30元/月/个),并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对于部分已缴纳租赁车位费的车主,可至物业前台退还多收取的10元/月费用,也可以在下次租赁费中扣回。发票问题不属于物价局管辖范围,建议详询税务单位。此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吴中区发改局网友:您好!经调查枫华紫园小区车位租赁费是开发商苏州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收取,物业公司只是代收费,经与开发商沟通,苏州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凭收据可以换开发票。具体开票事宜可与枫华紫园开发商苏州浙建地产的财务王经理联系,电话13968181684。吴中区国税局
280应该是包含物业的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是200,加最高50的管理费,可以上浮20%,也就是最高300。答复肯定是没有超标
为什么不发发票??必须开发票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收费问题收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被投诉人枫华紫园小区由永旺永乐(江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开发商是苏州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据永旺永乐物业告知,枫华紫园小区地下车位租赁价和停车管理费合计收取280元/月/个(其中租赁费250元/月/个、服务费30元/月/个)。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85号)文件规定,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超过60元/车位·月,车位租金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超过240元/车位·月(含上浮)。我局责令浙建地产严格执行上述法律规定,将地下车位租金调整为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浙建地产即刻整改,将地下车位租赁价和停车管理费合计收取270元/月/个(其中租赁费240元/月/个、服务费30元/月/个),并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对于部分已缴纳租赁车位费的车主,可至物业前台退还多收取的10元/月费用,也可以在下次租赁费中扣回。发票问题不属于物价局管辖范围,建议详询税务单位。此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吴中区发改局 网友: 您好!经调查枫华紫园小区车位租赁费是开发商苏州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收取,物业公司只是代收费,经与开发商沟通,苏州浙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凭收据可以换开发票。具体开票事宜可与枫华紫园开发商苏州浙建地产的财务王经理联系,电话13968181684。 吴中区国税局

2017-12-27 13: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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