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介绍:夫妻双方目前均不在吴江工作(一个在园区,一个在吴中),外地户口、在吴江有房,房产证于2017年9月左右拿到,满75平。
目前装修阶段,考虑上班方便,并未住在吴江,在吴中租房,办理的是吴中的居住证。
想咨询下:
1、夫妻双方均未在吴江参保及就业,但有房产,是否可以进行落户?
2、如果可以落户的话,是走哪种形式的?(购房入户?积分入户?人才引进?)
基于以上情况,家有新生儿,是否可以办理吴江的新生儿医保?如果可以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由于市民夫妻双方都不在吴江区工作及缴纳社保等,故无法申请吴江区积分入户和人才引进,对于吴江区购房入户,1、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购买本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2、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规字[2013]7号)规定:“申请迁移人在本区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公有产权房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共有产权房(配偶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业用房、商住房、一般住宅不得申请迁移。成套商品住房是指:成套住宅房。”3、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规字[2013]7号)的规定“《办法》中所涉及到的数字,均含本数在内,涉及年限是指: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的连续年限。”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和迁移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参保证明、户籍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出具的经区、县以上劳动部门鉴证的无业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目前吴江按照上述政策执行。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根据《吴江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全面并轨实施办法》(吴政规字〔2011〕15号)规定,非吴江户籍居民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持吴江居住证满两年以上的,可以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区(镇)经办机构批准后参加居民医保(个人须按照当年筹资标准全额缴费)。谢谢您的关注!
请问,那这种情况,新生儿医保是否可以参加?
新生儿医保是和宝宝户口挂钩的,宝宝户口不在吴江是办不了的,可以在宝宝户口所在地办理新生儿医保,再在当地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就可以在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刷卡就医了(网址:http://si.12333.gov.cn)。
2018-8-8 13: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