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董浜镇杨塘村9组的违章建筑问题

2024-1-25 14:31:0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关于11月21日,11月27日有二次投诉董浜镇杨塘村9组的违建问题,投诉的自留地硬化和围墙部分有点违章这是事实。但是不是妨碍出行值得商榷:1、自留地硬化本身就是为了方便出行,当事人南侧老房子的前面原本是一条宽1.5米的泥路,现在硬化成2.3米的水泥路(而且当事人答应加宽至2.8米),而且当事人为了加宽道路把种了20年的大榆树都移走了。另外当事人东侧的硬化现在基本就是周边人家办事时的停车场,方便了大家,这怎么就妨碍出行了。2、围墙部分有点小的违章这是事实,但其它人家全是这样做法,而且围起来的面积大大超,况且现有围的部分原来就没有道路,怎么就妨碍出行了。以上只是个实际情况。
但是如果围墙确实超面积,即使不影响,也因该拆除;如果硬化违反规定,那可以把硬化的全部拆掉,全部种菜和绿化也可以。但是别人家的违章呢,特别是二次投诉人董浜镇杨塘村9组顾某家呢。在2017年投诉人董浜镇杨塘村9组顾某家大肆违建侵占河道,违章搭建,扩建围墙,妨碍出行。那为何我们的杨塘村领导视而不见呢,而且也有人多次反映,并且村里已经受理了,村里还是压着不上报,不处理,不发执法通知。为何村里区别对待,这里存在着什么问题?是隐瞒不报?是选择性懒政,不作为?还是选择性执法?
建议:1、村和执法部门对所涉人家统一标准,统一进行违建认定,公正,公开,公平,同时执法,不要有选择性,差异性。2、原有老村落有新建房屋时要注意有统一的室内外标高标准,房屋间距间要注意细节的微调,这样有利于相互间矛盾的化解。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gbh”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董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2017年12月12日,董浜镇建管所、综合执法局、杨塘村委会到实地查看,顾某某户建设围墙、驳岸存在超面积行为,限顾某某户于2017年12月19日前自行拆除整改上述违规行为。感谢您的关注。
“gbh”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董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2017年12月12日,董浜镇建管所、综合执法局、杨塘村委会到实地查看,顾某某户建设围墙、驳岸存在超面积行为,限顾某某户于2017年12月19日前自行拆除整改上述违规行为。 感谢您的关注。
在2017年投诉人董浜镇杨塘村9组顾某家大肆违建侵占河道,违章搭建,扩建围墙,妨碍出行。那为何我们的杨塘村领导视而不见呢,而且也有人多次反映,并且村里已经受理了,村里还是压着不上报,不处理,不发执法通知。为何村里区别对待,这里存在着什么问题?是隐瞒不报?是选择性懒政,不作为?还是选择性执法?反映出来只是冰山一角,对于最基层的村委不是在为民服务,而是在制造摩擦应当接受质询问责。

2017-12-7 21:10:09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