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贴我发过,7月30日晚上8点半左右,我爱人跟我小孩在齐门北大街跟纪元路红绿灯路口被迎面过来的奥迪车撞倒,肇事者逃逸,第二天去交警大队处理,交警大队说那边全责,让第三天过去,第三天到了那个叫我们去的警察不在,只是登记了一下,事故到如今已经20多天,没有个处理结果,我们电动车当晚撞坏了被拉去了交警大队,医药费我们自己掏了,肇事者到今天也没有个话说,不知道还要多久能有个处理结果,第三天我问过交警说他们有更重要的更紧急的案件要处理,事故天天发生,难道我们就这样白白被撞了,结果是我们的车扣了,费用自己出了,最后好像我们变成了责任方。我爱人手扭伤至今开不了车做不事情,家里还有两个小孩,交警大队也很远我一个女人也不知道该找谁,还怕去了处理我们事情的交警又不在,只想问问什么时候有个处理结果,我们也需要生活,我们是受害方不是责任方,谢谢了。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2018年07月30日20时30分许,鞠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纪元路由西向东行至事发路口时,值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黄某某沿齐门北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行至事发路口,两车发生碰撞。致黄某、黄某某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鞠某驾车逃逸。于当日24时许自首。该起事故反应情况经我局元和交警中队核实,事故发生后我局民警及时帮助受伤当事人送医救治。回队后,民警立即对事故展开调查,通过调取事发地监控进行视频侦查。成功锁定了肇事轿车及驾驶人,第一时间通知了肇事驾驶人到我局元和中队处理,并对肇事轿车进行暂扣。经我局调查,轿车驾驶人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该起事故涉嫌交通逃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逃逸事故应适用一般程序处理。故我局民警按规定委托苏州市车辆管理所对双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约定日期为30个自然日(自委托当日算起)。目前车辆鉴定工作已结束,按照程序规定双方领取车检报告五日后,可至我局领取事故认定书。并对轿车驾驶人鞠某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处罚。感谢您对我局交管工作的建议和支持,如意见请致电65456885相城区公安分局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谢谢,希望尽快能有个结果。
有人反馈了吗
2018-8-22 13:4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