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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苏州新城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1-24 23:07:0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大家好,我今天是替我爸爸—严**发表一下作为一名苏州新城花园物业有限公司的派遣员工,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的心声。
我爸爸自2013年5月,在苏州交巡警大队第7大队(阳澄湖北出口那个)做门卫工作,是作为苏州新城花园物业的派遣员工派遣至那里工作。在2017年4月,接到苏州新城花园物业通知,要跟他协商解除合同,因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所以当面答应我爸爸4月份工资会给全,并会给予2个月工资的补偿,解释是说以前的派遣公司不是他们,他们接手管理才两年,所以只能补偿2个月工资,我爸爸就这样答应了。而且我爸到2018.07就满60岁可以退休了。
一直到2017年7月(有点急不得确切的),苏州新城花园物业迟迟没有给予补偿金,也没有给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我受我爸委托,致电该公司人事后,才将离职证明寄出。
之后,我们去办理了失业金的领取,但是赔偿金一直没有给,我爸打电话询问该公司人事,该人事称:你失业金都已经开始领取了,已经得到了补偿,当初跟你说的赔偿金就不给你了,于是就挂了电话。
我后来听说了这件事,觉得该物业公司太过分,于是去新区人才市场调出了社保缴交信息,并看了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1.发现从我爸2013年进入交巡警大队开始,就一直是这家物业公司,中间根本没有换过,所以如果赔偿,按照n+1,应该是6个月工资的赔偿;2. 该离职证明上并没有我爸签字,该公司也没有签署日期。3. 劳动合同期限写的是2015/10/01至2016/09/10,但是解除劳动日期却是2017/04,中间的这几个月工作难道没有合同吗?劳动合同当时签完该物业就收回了,并没有给员工一份。
综上所述,我也去了新区人才市场仲裁处咨询,接待人员听完后也是质疑了该物业公司的做法,并赞成我去该物业公司争取赔偿,但是如果要立案仲裁,需要提供太多的人证物证,建议我们先自己找公司解决。
该物业公司人事姓冷1526242****,烦请有关部门能出面解决,我爸是个老党员,也当过3年的兵,现在年纪大了,这点应得的东西都没办法得到,真心希望能有个解决的办法。(社保明细说附件太大,只能传一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丁叮小历险,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展开调查,公司向我局提供了严**2017年4月底因个人原因向公司递交的辞职申请单,同时称公司已出具了离职证明(在你的诉求叙述中也体现你们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你就赔偿金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因劳动报酬、工商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你可直接至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地址:高新区狮山路新创大厦四楼,电话:0512-69580821)。也可直接联系公司吕经理(电话:0512-69159088-801)。另你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我局无法向你核实情况,希望你收到回信后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容易,希望你们能妥善解决。
市民的切身利益需要保证,希望能够得到有效的帮助
所有物业公司都存在这个问题,请问则主管部门住建局。
劳务派遣是中国特色的一个奇葩,碰到矛盾就成了球,被踢来踢去
我的联系方式是13812766521,我想看下他们说的我爸因个人原因提出的离职申请是什么样的一个单子? 当初是他们4月中旬突然告知要解除劳动关系,并告知剩下的半个月工资会给,另外再补偿两个月工资,然后让我爸签了一份东西(具体我爸也说不出是什么东西)所以他们提供的所谓个人原因提出的申请,是不是就是当时他们要求我爸签的那份文件
而且,你看他们开具的离职证明,是勾选的协商解除(单位提出),这明明就是矛盾的
直接仲裁不行就找律师很简单的一个案子!不要指望寒山闻钟给你解决!

2017-11-7 14: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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