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本人在乐宜居中介处购买房产。当时约定房款的百分之一作为中介费,因此我们支付了3.6万中介费用(以上费用均有收据)。
但是在过户过程中,中介要求给千分之三的费用作为评估费用,我当时非常疑惑,因为在之前中介并未提及有此项费用并且从未详细说明此笔费用的具体收费情况。但是当时中介表示,这个是给评估公司的,他们只是经手而已。本人就支付了8000元给乐宜居。但是并未有任何评估公司去房屋处进行评估公司。在我要求发票和收据后,乐宜居也并未提供相关评估公司的收据和发票
我的疑问如下:
1,为何支付了评估费用,却没有相关的评估工作进行。
2,银行处表示评估报告不一定由中介提供,也可以由买方提供。而乐宜居擅自进行评估,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我们完全可以自行办理,不需要委托给中介。
现希望乐宜居中介退还评估费用8000元人民币。
现在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崛起,中介鱼龙混杂,乱象重生,购房者真是防不胜防。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提供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交职能部门核实处办。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您的信息已收到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已与光福乐宜居中介联系,中介公司回复投诉人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等)可开取评估费发票,具体联系中介公司。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收费问题收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投诉人反映的评估费用即为贷款评估费。被投诉人乐宜居中介已经在醒目位置对贷款评估费用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另,投诉人与被投诉人乐宜居中介于2018年3月13日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其中第五条第2项提及此类费用,如任一方对合同执行不满意,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建议根据合同条款提起民事诉讼(详见附件)。此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并且一开始乐宜居是以网签费来迷惑我们消费者的,一开始一直告知我们是网签费。我们以为是政府收费的。
后来才说这个是评估费用。如果一开始告知是评估费用并且告知买房者可以自行去办理。我们可以有其他选择。
中介这个行业为了逐利,真是什么套路都用上了。
国庆期间有跟朋友聚会朋友银监会的说现在有规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时候遇到评估的问题银行自己承担这些费用不可以转嫁给消费者。如果银行有这个规定。那么中介的这个评估费用从何而来???
具体的规定我也有从网上找到出处
我今天致电工商银行新区支行信贷部,也得到明确答复,如果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评估费用由银行自行承担,不需要购房者出。
另外,也可以在本论坛多加银行回复中可以看到,这笔费用确实应由银行承担。
基于以上的结论,我希望中介退还我的评估费用(收据上写的是网签费):7980人民币。
这个是建设银行在本论坛的回复
1381266****.谢谢!
今天被乐宜居的店长威胁了说知道我家住在哪里会弄的我睡不着觉的
这都是什么世道啊!!!!买个房子被中介坑钱投诉了又被威胁说认识我家的房子要弄死我
网友:
您好!经了解已与光福乐宜居中介联系,中介公司回复投诉人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等)可开取评估费发票,具体联系中介公司。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收费问题收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投诉人反映的评估费用即为贷款评估费。被投诉人乐宜居中介已经在醒目位置对贷款评估费用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另,投诉人与被投诉人乐宜居中介于2018年3月13日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其中第五条第2项提及此类费用,如任一方对合同执行不满意,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建议根据合同条款提起民事诉讼(详见附件)。此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乐宜居果然后台足,怪不得跟他们前期沟通的时候,毫不客气的说,你去投诉好了!
后来又明目张胆的过来威胁我人身安全,告知了住建局,只是轻飘飘的来一句,你去报警好了,告诉我没有用的。
另外,你们把这种个人信息都不打码的合同直接发到网上,你们觉得合适吗????
1,公示上面并没有所谓的评估费用这一项,回复的时候不会核对一下就发上来吗
2,我们的合同个人信息不打码直接公布在网络上,这样的回复合适吗?
好黑啊,中介公司都这样吗?
2018-9-30 14: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