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我是慈利县金岩乡红联村下天山17组村名杨清萍我想请问89岁老人这种情况应不应该享受低保,朱要球男汉族1929年10月23日出生,杨声菊女汉族1927年9月2日出生,两老人一生育有一儿两女,目前儿媳双亡,媳于2011年从楼上摔下身亡,儿于2014年因鼻癌身亡,村干部和政府部门的说法是儿媳双亡还有女儿,那按他们这种说法就不存在有低保一说只能说有五保户对不对,国家政策低保是老弱残废享有,他们快有90岁了还能有什么经济来源?就他们这种情况都不可以享受低保难道低保是年轻人有劳动能力的人享受的吗?望各领导给予调查谢谢!
如果您的两个女儿家境都还不错,有能力赡养您,按理说是这样的。家庭成员的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
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村干部没讲错,除非两个女儿都无赡养能力。
真气人,难道享受低保的都是孤老!!
儿媳早亡是很不幸,但是女儿和孙子辈也有抚养老人的义务。“不存在有低保一说只能说有五保户”是对政策的误读,无儿无女无后代的老人是五保户,有儿女后代的、家庭经济状况比较贫困的是低保户。像楼主家里的情况,如果两个女儿家和孙子辈家里的情况不差,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
按理说可以!
2016-12-02 08: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