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关部门,小区内一般设置停车免费时段,超出免费时段后收取停车费用,请问物业需要向车主提供哪些收费依据?物业对超出免费时段对车主收费,是否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以上几个问题,请回答并给予具体说明。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价服字[2014]85《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文件规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为: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50元/月,车位租金200元/月,露天车位125元/月,机械车位汽车停放费100元/月,车位租金150元/月,临时停车收费5元/次(临时停车实行收费的,应当提供不少于2小时的免费停车,连续停车不超过12小时为1次,超过12小时的重新计收)。具体执行价格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按文件规定执行,不需备案。【高新区发改局】
我们小区也是,换了一辆车,停在自己的车位上,也要收费,前提是我们已经交了一年的停车位的费用了,没有占用任何车位!
你拿房产证等证件去物业变更车牌,不然你就交一个车位费,2辆车轮流停。就像你到外面停车场,第一辆车进去一下,交了停车费,虽然还没有到时间,然后开出来,再把旁边另外一辆开进去,物业可能不收你钱吗?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价服字[2014]85《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文件规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为: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50元/月,车位租金200元/月,露天车位125元/月,机械车位汽车停放费100元/月,车位租金150元/月,临时停车收费5元/次(临时停车实行收费的,应当提供不少于2小时的免费停车,连续停车不超过12小时为1次,超过12小时的重新计收)。具体执行价格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按文件规定执行,不需备案。
【高新区发改局】
2018-8-7 14: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