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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中交璟庭物业强迫业主在6个月内装修完毕,超过时间....

2024-1-22 14:07:2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中交璟庭物业强迫业主签订装修协议,规定装修不能超过6个月,超过后就按保证金1%缴纳违约金,此外规定装修时间为8:00—12:00,下午2:00—6:00,侵犯了业主装修自由的权力。请问吴江有关部门,是否有法律规定此条款,如有,请出示,谢谢;如没有,请处罚该物业。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住建局确认,一、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装修服务协议中,没有规定装修超过6个月后按照保证金1%缴纳违约金,与事实不符。二、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住宅装饰装修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住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要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和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审定意见,并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巡查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施工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谢谢您的关注。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情我们已关注,请方便的时候后台私信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部门核实后回复。

2018-8-28 13: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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