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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阳光城翡丽湾南区高层房屋南阳台空调百叶问题

2024-1-21 20:06:4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政府领导,你好。
我是苏州吴中区阳光城翡丽湾南区高层住宅的业主,近期因为我家房屋南阳台空调外机位的百叶与物业有些纠纷,具体内容如下:
我家的房子是2017年12月22日交付的,然后紧接着就向物业递交了装修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包含房屋结构改造图。因为我家准备把中央空调外机放置在北面的空调外机位,所以在结构改造图中明确说明了要拆除南阳台空调外机位墙的计划。物业审核后没有任何异议就给我家颁发了装修许可证。
在后续的装修过程中,因为考虑到南阳台空调外机位已经合并到室内,并不放置空调外机,如果留着南阳台空调外机位的百叶很遮挡视线,而且中茂设计装修公司同样户型的样板间也是拆除这个百叶的,物业也没有告知不可以拆除这个百叶,所以我家在封阳台的时候就拆除了这个百叶。
可是现在物业说拆除百叶违反了他们的规定,主要理由就是外立面不统一,让我限期恢复原状,不然让我装修停工,而且已经派了五六个保安到我家去说要清场不给装修。
我家拆除百叶更是换成了封闭式的窗户,对房屋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不构成任何影响,也对其他业主的利益没有任何侵犯和损害。且百叶的位置并不在房屋正面,不对着街道,更换的玻璃窗也保持了与百叶同样的棕色,对外立面的影响很小。房子说到底是我们业主自己的,也是我们业主自己住的,物业只考虑所谓的风格统一,却不考虑业主使用的感受,这样很不合理。所以我有几点问题想咨询一下相关部门:
1. 我家的做法是否违反了一些法律法规?如果有,请指出。
2. 物业说我违反了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第二章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请问这一条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是否符合我家的情况?我的理解是我家并非在非承重墙上开窗,而是把百叶更换成窗户,这个是不同的。
3. 我家的做法是否可以在政府相关部门(例如城管部门)备案以获取许可?
4. 我作为业主在事先并没有得到物业告知,并无过错,物业是否有权强行让我停止施工?
我的联系方式是18918297536。如果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感谢。
附件中红圈处是我家更换了的玻璃窗,其他家目前还是空调百叶。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不得改变外立面。此复。吴中区郭巷街道
外立面是需要统一滴...每户都私改就乱套了
外立面确实是需要统一的,有没有法律规定我不清楚。 往小了说,你改我改大家改,就乱套了;往大了说,外立面不统一影响的是全体业主整个小区的档次。今天你改百叶,明天我改窗户颜色,后天他在窗户上贴广告纸,大后天又有人改推拉窗了…………
不需要管理员回答,我就想问你,你这样改,考虑过大家的感受么,
网友: 您好!经了解,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不得改变外立面。此复。 吴中区郭巷街道

2018-1-31 23: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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