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多年都会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预充中国电信的手机话费,每月上旬会凭身份证去南施街电信营业厅打上月的实际消费发票,发票是单位报销手机话费的凭证,但10月11日再去南施街电信营业厅时被告知,凡是通过第三方充值的,将不再能打发票,据说是新规定,9月中旬在姑苏晚报上公告过,那么问题来了:
1、现在报纸有几人会去看,为何不能通过短信或者客户经理(推销新业务时都很卖力的)直接告知消费者,或者我在9月份打发票时当面告知?新政我会配合,但过渡带来的问题如何处理?
2、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包括10000号的客服都认同是电信自己通知不到位造成的问题,为何没有解决办法?我的要求合理合法,只是要求获得9月份的电信消费发票。12345电话我也打过,但转给10000处理后,他们还是没有解决的办法
3、新规定是电信利用自己垄断的营运商地位,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又一次打击吗?这和国家政策的初衷吻合吗?一家企业,尤其是国企,除了追求经济效益,不该有点社会责任吗?
4、南施街电信营业厅对于电信新政给客户带来的不便没有一丝的歉意,高悬在墙的“全国文明单位”不是打脸吗?
5、事情不得到解决,会继续向工信部010-12300和中央文明办反映。
苏州电信公司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用户:您好!我们已关注,请您通过以下途径告知我们您的号码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的了解和处理。谢谢!1.论坛跟帖。2.论坛系统消息。
苏州电信公司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用户,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敬请理解。
我的号码是13338700285
没有解决办法就不要再给我电话,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9月份的电信消费发票!
到目前也没解决,我只能说中国电信真牛!
谁说已办理了?至今这个问题都没有答案,中国电信果然是店大欺客!
电信向来霸气的,九月中旬出公告,九月中旬开始实行。管你们有没有准备
客户的利益不管不顾了,客户又难怎么样?
是国税规定的吧,不能重复开票的吧,所以第三方充值第三方提供
国税规定可以理解,但中国电信的操作手法太次了吧?
是的,就这还是全国文明单位呢
2017-10-12 11: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