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7月在大运城英派斯替家人办了两年的健身卡,至今一次没有用过,开卡也是自动开的。联系售后协商这张卡如何处理,售后不予理睬,相互推诿,告知我卡不转不退,但是这张卡从未使用,也不再使用,所以要怎么处理?办卡的时候销售并未告知这些。
《消费者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商家所说,“不退、不停、不转”明显缺乏法律依据,依据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如双方对格式合同约定出现不同解释,则以不利于出具格式合同方的解释为裁判依据。
本人联系方式:18862160263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接此投诉后,经我局工作人员与大运城英派斯的相关负责人刘女士联系,刘女士表示会尽快处理。后期,刘女士致电我局表示,已与客户联系沟通,双方达成调解一致意见。 2107年8月1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联系,并将此情况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表示已接受调解方案。此投诉已处结。
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7-28 10: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