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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哪个条件符合不确权登记颁证情形

2024-1-21 8:04:0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经调查,您家庭98年二轮续包基本情况:确权人口4人,人均确权面积1.25亩,共计确权面积5亩。您所在的沙南村原庙旺1组在2009年整组实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补偿安置基准日为2009年1月1日。市《常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意见》中明确:“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情形: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农户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并已整镇、整村、整户全员实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取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镇、村、户,不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范围。”故您所在的沙南村原庙旺1组不再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您家庭户在2009年实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时,由于未签订失地农民补偿安置协议、未享受失地农民待遇,因此您所在村采用逐年支付流转费的方式,保障您的权益。 感谢您的关注。
土地并未依法征收、农户也并未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整村实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取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村,请问我户是不是属于沙南村。整村到底是怎么样一个标准,是把我户排除在外,还是沙南村原庙旺1组,还是沙南村原庙旺1组的百分之多少。压根就不符合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形。麻烦政府或者便民服务员解释清楚。这是在欺负我们农民没文化??玩文字游戏?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751197914”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农工办、沙家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您所在98年二轮续包时的庙旺村(现属沙南村),在2009年实施征(使)用土地和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时,庙旺村已整村(整组)补偿安置。根据《常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意见,您所在的沙南村原庙旺村不再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您若仍有疑问,可至沙家浜镇或村当面咨询了解。感谢您的关注。
“751197914”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农工办、沙家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您所在98年二轮续包时的庙旺村(现属沙南村),在2009年实施征(使)用土地和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时,庙旺村已整村(整组)补偿安置。根据《常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意见,您所在的沙南村原庙旺村不再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您若仍有疑问,可至沙家浜镇或村当面咨询了解。 感谢您的关注。
这样变成强行剥夺农民权力!当时失地自愿!现在变成剥夺了!当时签字!就应该说明!。我户不签字不失地要剥夺你承包经营权!农民吃啥!请给予按中央文件进行解释!中央的主要精神是什么!?

2017-10-19 21: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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