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泛滥告之书尊敬的天之运小区物业领导你好:我是天之运花园一期20幢202室业主,我家2018年12月4日16:35由于小区污水窨井堵塞,导致卫生间内生活污水泛滥,同时因物业工作人员疏通不够及时,未及时打开一楼排污总管的检修阀,致使生活污水蔓延至客厅及北面房间内,虽经过物业工作人员人辛苦工作,于当天下午17:30左右打通污水窨井,但生活污水还是流入房间内地板(底部污水无法清理)及成品橱柜(底部污水无法清理)内,虽不说财物损失,但随着污水带来的阵阵恶臭,匀可使受灾家庭无法愉快的生活了。对于今天在受灾处理结束后发现情况总结以下几点:1:物业需定期疏通小区下水道及窨井(包括生活污水、厨房用水)。2:20幢一楼架空层经过物业改造成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处后,目前车辆停放混乱,经常堵塞单元楼南面大门及通道,致使20幢居民只能从北面大门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物业需加强管理,严格归划停放区域。3:由于电动车停放后,某些车辆报警器过于敏感,风稍吹过,或周围有人走过碰触,便会发出刺耳的警报声,半夜亦是如此,同时此处停车充电处面积有150平方米左右,物业只有安置两只灭火气,无烟雾报警器及喷淋设施,万一老旧电动车辆自燃,将有安全隐患。4:物业应该加强小区保洁及管理,地下室汽车停放处经常容易踩到动物粪便,同时地下室垃圾桶数量太少,经常发现有垃圾扔在桶外。且小区内经常有人在垃圾桶内翻捡废旧生活用品,把垃圾扔的桶外到处都有。5:地下室业主购买的停车位,经常被租用车位的车辆占用,物业应该加强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对于此次因物业工作失职引起的窨井堵塞污水泛滥事件,希望物业引起重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为保障受灾业主权益便于维权,此告之书将转发天之运小区物业、天之运小区业主qq群、微信群,并截图保留。如有需要将抄送寒山闻钟论坛。 天之运小区一期20幢2o2室业主 2018年12月4日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来贴已收到,现答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情况,1、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二)单幢房屋整体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由该幢房屋的业主按照拥有专有部分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另根据天之运花园《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约定的排水设施按照《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四级执行。一方面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会按照合同要求对地下管井进行巡查及清理;另一方面如您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下水管道下水缓慢或堵塞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会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查看与处理。2、关于您反映的电动车充电处车辆停放的问题,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已在非机动车充电处划定了停车区域且张贴了友情提示告知业主在公共区域不要随意停放车辆,将电动车停放至指定地点。同时物业服务中心也要求秩序维护人员加强车辆管理工作,在巡逻过程中对随意停放车辆进行清理,发现违停车辆就清理至指定区域。3、关于电动车报警器扰民的及充电安全的情况,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为小区电动车停放及充电营造安全的环境,天之运小区在非机动车库及有架空层的楼栋安装了电动车智能充电桩,该设备带有充满自停、过载保护、火灾报警以及充电器被拔通知等优点,可保障各用户的充电安全。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在20幢架空层安装了4个灭火器,且小区各楼栋内及室外均配有消防灭火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中心也要求秩序维护人员按要求进行巡检记录。关于您反映的电动车报警器报警扰民的问题,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已在各架空层充电点张贴了友情提示,提醒各电瓶车车主注意电瓶车报警声,不要影响他人休息,同时要求秩序维护人员在夜间巡逻时发现有电瓶车扰民的现象立即查看处理。4、关于您反映的地下室卫生情况,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已在地下室内张贴了“文明养犬,勿扰他人”的提示牌且在每单元地下室均放置了1个垃圾桶供业主投放垃圾。根据天之运小区《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停车场、公共车库按照《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四级执行,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要求保洁人员每日对地下室进行清扫并安排人员每日对地下室保洁工作进行抽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5、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要求秩序维护人员加强车辆管理工作,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车辆违停的及时进行沟通劝阻或张贴友情提醒单并联系车主挪车。如您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车位被占的情况,您可及时联系物业服务中心,我们会立即安排人员至现场进行查看与处理。具体情况您可联系天之运花园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12-65379652。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新港物业】
请管理员删除此贴,已与相关物业友好协商,加强沟通及管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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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反映的情况,1、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二)单幢房屋整体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由该幢房屋的业主按照拥有专有部分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另根据天之运花园《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约定的排水设施按照《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四级执行。一方面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会按照合同要求对地下管井进行巡查及清理;另一方面如您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下水管道下水缓慢或堵塞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会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查看与处理。
2、关于您反映的电动车充电处车辆停放的问题,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已在非机动车充电处划定了停车区域且张贴了友情提示告知业主在公共区域不要随意停放车辆,将电动车停放至指定地点。同时物业服务中心也要求秩序维护人员加强车辆管理工作,在巡逻过程中对随意停放车辆进行清理,发现违停车辆就清理至指定区域。
3、关于电动车报警器扰民的及充电安全的情况,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为小区电动车停放及充电营造安全的环境,天之运小区在非机动车库及有架空层的楼栋安装了电动车智能充电桩,该设备带有充满自停、过载保护、火灾报警以及充电器被拔通知等优点,可保障各用户的充电安全。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在20幢架空层安装了4个灭火器,且小区各楼栋内及室外均配有消防灭火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中心也要求秩序维护人员按要求进行巡检记录。关于您反映的电动车报警器报警扰民的问题,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已在各架空层充电点张贴了友情提示,提醒各电瓶车车主注意电瓶车报警声,不要影响他人休息,同时要求秩序维护人员在夜间巡逻时发现有电瓶车扰民的现象立即查看处理。
4、关于您反映的地下室卫生情况,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已在地下室内张贴了“文明养犬,勿扰他人”的提示牌且在每单元地下室均放置了1个垃圾桶供业主投放垃圾。根据天之运小区《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停车场、公共车库按照《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四级执行,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要求保洁人员每日对地下室进行清扫并安排人员每日对地下室保洁工作进行抽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要求秩序维护人员加强车辆管理工作,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车辆违停的及时进行沟通劝阻或张贴友情提醒单并联系车主挪车。如您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车位被占的情况,您可及时联系物业服务中心,我们会立即安排人员至现场进行查看与处理。具体情况您可联系天之运花园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12-65379652。
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
【新港物业】
高新区服务专员你好,关于窨井堵塞事件,此事于2019年1月5日已重现,幸好本人及时发现,通知物业处理,否则又要屎尿满屋了,本人于目前还要回复您的解答,并非是吃饱了无事,闲的睡不着,而是天之运一期19幢单元楼门口停放的一辆电动车每隔1分钟就报警一次,时常30秒,于2019年1月10日22点开起至2019年1月11日01点11分还要继续响着,其间报过110,有也相关警员来看过,发现无法处理后,10分钟后离去,对于所谓的“同时要求秩序维护人员在夜间巡逻时发现有电瓶车扰民的现象立即查看处理。”看来也是无济于事。希望能够给百姓实际点的回复,不要再用官话打发人了。谢谢
2019-1-11 01: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