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姑苏区户口,老婆外地人,请问下,老婆户口迁入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是直接向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吗?还是向其他哪个部门申请?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6]3号)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或者登记,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九)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办发〔2016〕306号)中规定:《办法》第四条第(九)项“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请至派出所申请。
网友你好,《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6]3号)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或者登记,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九)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办发〔2016〕306号)中规定:《办法》第四条第(九)项“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请至派出所申请。
2018-2-5 09: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