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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税务部门:一家饭店一个月只能开500张发票吗?

2024-1-20 8:36:5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于3.30晚上在新区龙湖天街的粤仔湾消费659元,结账时要求开发票,收银小哥说发票已用完,要开的话过一星期再来拿,当时虽觉不妥,但也答应了。期间有点忙,路途又有点远,直到今天(4.14)下午去要求拿发票,又被告知:发票用完了。还解释说税务局每个月上、下半月各给250张发票,因该店生意好,发票不够用。
请问有关部门:是否有一个月只能开500张发票的规定?商家是否应该在顾客消费结账同时提供发票?谢谢!
市国税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第二人生),您好!根据你的两个问题解答如下:问题一、税务部门对纳税人每月的发票最高领用数量和每次最高领用数量是有控制的,但纳税人可根据发票的实际使用量向税务部门提出增加发票使用量的申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初次申请领购发票或者一年内有违章记录的纳税人,其领购发票的数量应控制在1个月使用量范围内。据查,高新区狮山粤仔湾砂锅粥店2017年10月23日到税务部门办理发票申领手续,税务部门初次为该店核定的月发票领用数量为100份。如税务部门核定的纳税人每月的发票最高领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者的需要,纳税人可凭相关证件和资料,到税务部门申请增加每月发票最高领用数量。经高新区狮山粤仔湾砂锅粥店申请,税务部门于2017年11月20日将该店的每月发票领用数量调整为500份,每次最高领用发票数量为250份。今后,店家还可根据每月发票实际使用情况,继续向税务部门提出增加发票领用数量的申请。
摆明了就是想少开一张是一张
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静候回复。其实,我家里没人经商,也没有途径可以用发票报销,这张发票要不要都无所谓,但是我就想知道,商家这种行为是否合理?
就是想偷税。税局从没限额企业领用发票。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是违法的事!
对,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还想确认一下。
您好,我是粤仔湾龙湖店店长,本人电话1586157****,本店座机0512-66875766。很抱歉给您带来如此不愉快的用餐体验!您的意见我们非常重视。您看您的659元发票方便的话短信或者电话给我抬头,我给您提前开好方便您下次过来取或者方便的话提供您的地址给我,开好后立即邮寄到您那。其中一共涉及三个问题,第一发票500张是本店目前使用张数的额度,因本店为17年9月全新开业,发票张数已根据门店实际情况增量了数次,最近一次增至500张的时候可能我店人员理解有误,认为税务局最多只能给我们500张。现与税务局核实后正在向税务部门再次提交增容申请。第二发票每次购买的张数有限额,故我店每月需购买几次发票,本次因在周五时候发票使用完,周末无法购买给您带来不便十分抱歉,本周一已经购买发票。第三本店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营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期待您的继续光临!祝您生活愉快!
星期六星期天客人比较多,竟然会没有准备发票。
感谢回复! 我家没人经商,也没有报销途径,发票我并不需要,但学过法律,提供发票是经营者的义务。而我两次主动索要发票,都说正好用完,未免太过巧合。希望这件事能让贵店引以为戒,毕竟商家要想做大,还需以诚信为本。 祝生意兴隆!
谢谢您的光临和理解,昨天和今天两天我和后勤正在向税务部门提交发票增容申请。真诚希望您的再次光临。能够给我们指导意见是对我们门店最大的帮助。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18-4-14 19: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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