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警察叔叔们很辛苦,坐车的同志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系好安全带。昨天我在从昆山去太仓双凤镇的乡间小路上,坐商务车路过治安卡口,因为坐在后排没有系好安全带,被罚款了。这个违法行为被查获的地点,是限速30公里的小路。所以提醒大家,不管有车没车,开车坐车,在高速上还是在乡间小路上,后排乘客都要系好安全带,这是我被罚取得的教训,在此跟大家分享。快过年了,平安第一!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路见不平娜”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公安局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吉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感谢市民的配合和宣传。
这种执法,最起码全大市范围内应该统一吧,还应该事先做好宣传。
娜姐热心肠啊!
罚款有点过头了,后排不扣安全带也罚款,???还是在限速30乡镇公路上????如确有其事要钱也要的疯了
2018-11-30 16: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