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底水漾花城4期楼房交付之后,业主委员会因各方面的原因一直没有成立。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相关矛盾日益积累,近期,在广大业主的长久催促下,绿城物业终于开始试运行一直尚未启用的门禁系统。但随后绿城物业在向全体业主发布的《关于水漾花城四期门禁系统开始试运行的通知》一文中,载明“33#~38#的所有业主需要携带2018年度物业费发票至物业办公室办理门禁卡开卡授权手续。” 意思就是要求业主必须缴纳2018年度的物业费后才可以为业主办理门禁卡开卡授权手续。这一无理的要求受到广大业主的强烈不满。虽然物业声称,未开通门禁卡的业主仍可以通过联系物业管理人员通知监控室远程开门,但客观事实上已经对业主正常进出小区与住宅产生了限制。业主作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有权力进出房屋,物业是无权干涉的。物业公司通过限制门禁系统的办理,限制业主正常出入小区的做法是错误的,该行为也侵犯了业主的正当权益。
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业主有履行合同内容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同时物业公司应该向全体业主提供符合合同标准的服务。对于绿城物业2017年至今的服务不少业主存在不满意的地方,认为绿城物业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未达到合同载明的部分服务标准,存在违约行为,除此之外不少业主对于合同中每年1000元的代收代缴费用存在疑问,认为物业此前对于此项收费后的实际支出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因此有部分业主至今还未缴纳2018年度的物业服务费。但对于实际物业服务费的缴费时间,国家与地方政策法规中仅有的规定是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同意,不得预收超过六个月期限的物业服务费。”,并没有规定多久时间缴纳一次。在《水漾花城花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绿城物业仅载明“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缴纳有关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但合同除了注明收费标准之外并没有注明规定的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所以何谈逾期?业主完全可以在2018年年末缴纳物业服务费,甚至在2019年年初。何况,绿城物业现在预收2018年全年的物业费,已经违反了上述不得预收超过六个月期限物业服务费的规定。水漾花城四期的不少业主已经在搜集绿城物业未达合同载明的服务标准的证据,将考虑是否在未来的时间里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关于物业服务费的收取与为业主办理门禁系统开卡手续本身就是两码事。物业公司要追讨物业费,应当经过正当途径行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应当先进行书面催交,无果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支付相关费用。因此,法律对于物业公司如何通过正当途径追讨物业费有明确的规定,物业公司应当依法行使权利。通过限制业主办理门禁卡,从而限制业主进入小区的行为,不仅无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会激化双方的矛盾,对双方都没有任何益处。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对绿城物业的这一违规、不合理的做法进行查处,或者能通过辖区派出所或街道对业主代表和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协商调解,避免事态升级。
相城区元和街道二0一八年七月一日
顶楼主,分析到位,物业做法很不合理
顶,我也是业主,物业的确有很多服务不好的地方。
这个恒基地块的物业不是来服务的是来坑业主的
物业想吃饭可以,但是吃相太难看,没有做好本职工作,先讨要起回报来。按物业这种说法,2017年的物业费业主们都交了,可是门禁却没有使用,那是不是应该把门禁那块钱退给业主,不然于情于理都和物业发的长篇大论不服啊,自己删自己耳光。
顶起来,楼主说的很对,物业太垃圾了
物业太不负责任,就知道收费,就是不给业主解决问题,差评
直接查代收代缴费用,物业侵占很多。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小区所在区域的还存在尚未交房的区域,所以不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关于你所反映的一系列问题,6月28日,小区部分业主代表已与物业方负责人碰头就小区问题进行了沟通。物业方也表示就业主反映的问题,物业方将会认真落实反馈,需要整改的将拿出整改方案及时间节点。需与开发商沟通的问题也会尽快沟通尽快给业主答复。
相城区元和街道
二0一八年七月一日
2018-6-27 21: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