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和昌熙溪花园三期将于2008年11月9日,10日交付。先期物业为杭州绿城。在业主收到的交付指引中,明确支出业主要提前缴纳一年的物业费,和半年500元的公共资源使用费(电梯,停车管理费)。 咨询问题如下: 1. 新房是否一定要在缴纳物业费后才能交付?强制规定先缴物业费再交房是否合法? 2. 物业费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是否一定按年缴纳? 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业主有无发言权? 3.在业主还没入住的情况下,收取全额物业费是否合法?业主未入住,未装修,未停车,房屋空置的情况下,收缴半年500元的公共资源使用费用是否合法?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小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情况收悉,针对这个问题,相关回复如下:1.针对“新房是否一定要在缴纳物业费后才能交付?强制规定先缴物业费再交房是否合法?”,交付时只是预交1年物业费,并不是强制缴纳。2..针对“物业公司要求预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有按年度、季度、月度来收取物业管理费的,预收一定的物业管理费其实是合理的,相关的法规也是允许的,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3.针对“在业主还没入住的情况下,收取全额物业费是否合法?业主未入住,未装修,未停车,房屋空置的情况下,收缴半年500元的公共资源使用费用是否合法?”,根据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在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续后实际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告知物业的,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照70%缴纳。第一年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经确认核实未入住及未使用的时间,在第二年缴纳物业费时返还第一年应减免的费用。500元属于代收代缴公共能耗费,按照小区实际能耗进行分摊。此复。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吴中区越溪街道
打错了不好意思,是2018年
半年,500元预收实际多退少补,不含停车费。必须先交。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小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情况收悉,针对这个问题,相关回复如下:1.针对“新房是否一定要在缴纳物业费后才能交付?强制规定先缴物业费再交房是否合法?”,交付时只是预交1年物业费,并不是强制缴纳。2..针对“物业公司要求预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有按年度、季度、月度来收取物业管理费的,预收一定的物业管理费其实是合理的,相关的法规也是允许的,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3.针对“在业主还没入住的情况下,收取全额物业费是否合法?业主未入住,未装修,未停车,房屋空置的情况下,收缴半年500元的公共资源使用费用是否合法?”,根据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在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续后实际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告知物业的,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照70%缴纳。第一年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经确认核实未入住及未使用的时间,在第二年缴纳物业费时返还第一年应减免的费用。500元属于代收代缴公共能耗费,按照小区实际能耗进行分摊。此复。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吴中区越溪街道
这位领导,首先感谢您的详细回复。有些地方您可能曲解我的意思了。我是问,交房指引中规定必须交完物业费才能收房是否有法律依据。因为交房是和开发商的关系,交物业费是和物业的关系。这里面是有先后顺序的。打个比方,如果死刑缓期三年。那是先死刑还是先缓期?如果直接崩了,缓期就没有意义了。是先交房再交物业费还是交完物业费再交房?这里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交房确实是开发商的关系,你可知交房之前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你交房了,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并没有法律规定必须交完物业费才能收房,只有规定交房了需要交物业费。物业只是用这个来约束你交物业费而已。
物业好多收费都是没有依据且未经备案的,没有规定说必须先交物业费才能收房的。
2018-10-29 07: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