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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批新建及改造工程站点室分

2018-7-10 16:24:59发布37次查看

2015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第一批新建及改造工程站点室分
、配套及杆塔设计采购项目招 标公告
2014-12-25
?招 标编号:xjtt-zb-2014-0001
?招 标编码:cbl_20141225_1219243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 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本招 标项目为2015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第一批新建及改造工程
站点室分、配套及杆塔设计采购项目(招 标代理编号:g831-ttsh-zb-150001
),招 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
司新疆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
进行公开招 标。
1. 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1.1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设计费用约2000万元(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
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2 设计周期: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
时限完成所有的勘察和设计工作,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
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招 标人指定代
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招 标人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1.3 招 标范围:2015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无线基站(12米及以
下杆塔站)的杆塔(含基础)、基站配套及室内分布系统的新建改造,含勘查
、设计、规划、设计汇总等所有相关内容。
1.4 标段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投标单位须对所有标段进行
响应,但最多中一个标段(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作为各标段的第一中
标候选人),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数量不满足8个的,本项目招 标
失败。
标段划分情况 实施地点 预计设计费(万元)
标段一 乌鲁木齐50%、昌吉、巴州、阿克苏 664
标段二 乌鲁木齐50%、克州、喀什、和田、吐鲁番 514
标段三 博州、伊犁、塔城 395
标段四 阿勒泰、克拉玛依、奎屯 312
标段五 哈密、石河子 115
合计 2000
1.5 招 标方式:公开招 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若是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注册资金须
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
(无线通信)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同时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同时具有
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证书(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证书;
2.1.3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是联合体
投标,牵头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 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
务审计报告;
2.2.2若是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2013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 2011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设计的建设业绩,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2.3.1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
2.3.2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
。若证明文件存在涂改,须同时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2.3.3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和业绩的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专
业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书中有关专业工程联合体的成员,其相应的
专业资质和业绩不作为评审的内容。
2.4信誉要求:
2.4.1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提供合法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或2014年10月1日之后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4.2 若是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或2014年10月1
日之后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5项目团队要求:
2.5.1 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通信概预算证书》及高级技术职称(
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
2.5.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通信概预算证书》及中级以上(含中级
)技术职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
2.5.3至少提供1名设计总负责人,4名设计负责人(其中至少1名为杆塔类设计负
责人),须按照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设计人员。须提供设计负责人的社保
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5.4 若是联合体投标,负责杆塔类设计的负责人所在企业须具有电子通信广电
行业(通信铁塔)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负责室内分布、基站配套类
设计的负责人所在企业须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专业甲级或以上
设计资质证书。
2.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为招 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6.2为本招 标项目的监理人;
2.6.3为本招 标项目的代建人;
2.6.4为本招 标项目提供招 标代理服务的;
2.6.5与本招 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6.6与本招 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2.6.7与本招 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6.8被责令停业的;
2.6.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6.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6.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6.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
标项目投标;
2.6.1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7本次招 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人,且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7.1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的
单位或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乙级或以上的单位;
2.7.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 标人;
2.7.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
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2.7.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7.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 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7.6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2.8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 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
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铁塔的投标,若中标则取
消中标资格。
3.招 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
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 标文件(须加盖单位章
):
3.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 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15日 11时
00 分,地点为乌鲁木齐。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联系人:王妍
联系人手机:     电话:010-57403669
联系人邮箱:

中国招投标信息
程璐
1534002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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