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教育怪象
衡东教育几大怪:
怪象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多家培训机构及幼儿园无证经营,私自办学。
怪象二:大部分教师组织学生到车库、幼儿园以及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
怪象三:老师强制学生订购资料!
怪象四:衡东城关拥有各类培训学校几十家,大浦、新塘等乡镇也不甘示弱,由其飞扬、新航向、云鼎、雅文等培训机构都存在公办老师兼课现象。
做为家长,我希望这种歪风得到遏制,望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还教育一片净土!
李志员律师:违法办学应当禁止教育部门已多次严令禁止在任教师私自违规组织学生补课,或者擅自学生及其家长推销书目外书籍,幼儿园无证经营显然也违反了国务院的相关行政法规,导致了幼儿园无序竞争和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应当依法禁止和查处。建议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查处,还教育教学净土。
李志员律师,现任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市优秀律师、湖南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律师,湖南省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硕士。
工作手机:18684696348;13974976057;电子邮箱18684696348@qq.com;工 作qq:44977957;工作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晴岚路68号凤凰天阶1栋30层(地铁1号线北辰三角洲站)
你是哪门子律师,写一段这么短的话,都文不从句不顺,错误百出!
呵呵
关于《衡东县未经许可私自办学等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流星雨:
现就您反映的《衡东县未经许可私自办学等情况》回复如下:
1、2016年至今,由县政府牵头,联合住建、消防、安监、市监、教育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洣水镇城区内新建的民办教育机构共进行了五轮现场察看、验收,针对存在的问题,每次都下发了检查验收情况反馈和整改通知书,对符合办学条件的5所民办教育机构下发了办学许可证,对6所民办教育机构下发了筹设批准书。
2、今年3月18日上午,由衡东县纪委牵头,组织教育局、电视台对目前社会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租用培训机构以及其它场地从事培训补课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聘请在职教师上课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
3、3月20日下午,县教育局召开洣水镇城区内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建立教师档案,并在校内建立教师阳光台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课程安排表、上课时间表、任课教师安排表,同时签订了《衡东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和家教家养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衡东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2017年3月22日
2017-03-20 1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