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浒墅关镇吴公村九组拆迁,本人为浒墅关吴公村九组门牌五号的居民,我们家两个儿子,前后两栋房子,本人户口出生到现在从未动过,并五年前孩子出生后也是在我的所在地落户,之前房屋评估和测量一切顺利,现村镇府及浒墅关动迁办对我们说,因本人孩子是跟着女方姓,所以鉴定为是上门女婿,得不到任何的房屋补偿。
村上外地的在我们村上买了房子,得到了合理的房屋面积和补偿款,为什么自己土生土长在这里,还是自己的房子,却得不到合理的分配?
为此去村镇府咨询多次,要求看一下拆迁政策文件,得到的答案是没有相关政策文件的!那我就不明白了,动迁办是按照什么政策来签定我没有安置资格的,难道你们口中的政策都是你们自己口头定的吗?这样的拆迁文件不应该公示吗?有什么好隐瞒的?不明白了,求解!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该户已与动迁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无异议。【浒墅关镇】
已入赘他处的,娘家拆迁是不符合安置的。但是由于最近这些年并家的多起来,是否入赘很难界定。最终还是以实际为准吧,比如说lz是否实际居住吴公村,lz结婚时村上相邻也应该清楚是入赘还是并家的,所以村委会意见也很重要。
孩子的姓氏很重要,若是二并一的,也只能享受一方政策安置的,不能享受二方,等于一个孩子只能享受一方,若一个孩子享受双方,那2个孩子岂不要享受四方了。
关键是一方都没享受到
那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让孩子去姓女方的姓啊,中国的传统就是对姓氏很注重的,去追求什么新潮都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有时传统的东西是丢不得的,尤其有利益出入时。
2018-12-25 12: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