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安监局领导您好:我公司有一设计压力0.22mpa的压力容器,2004年出厂投入使用至今,该设备的“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资料遗失,联系原始生产厂家后因时间久远也无法补办。请问此种情况下应如何给该设备建档使用,谢谢!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待部门有反馈结果,我们将跟帖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现答复如下:若该压力容器当时检验合格,我局则有注册登记信息,质量证明书遗失并不影响设备使用;若该设备当时未经过检验,无注册登记信息,则无法补办,也不能继续使用。感谢您的关注!
2018-12-14 10: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