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镇动迁部门,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以吴政办(2016)107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关于吴中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其基本原则之一:一户一宅,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同时《指导意见》明确: 各地农村宅基地建房工作应当按照本意见相关要求,同时考虑各地传统惯例,尊重乡规民约,兼顾实际操作,科学合理制定农村宅基地实施办法,经镇(街道)人大审批通过后,报区政府备案。鉴于此,木渎镇人民政府先前的答复是符合要求的,还望您理性对待。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中区木渎镇
木渎镇,你们反复强调“一户一宅,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现请问,目前分到了宅基地或安置房的生有二个儿子的家庭,你们是否确认他们分房前已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既:二个儿子家庭分房前已完成分户。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镇动迁部门,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根据木渎镇农村房屋拆迁的相关政策,全面停止农村自建房后,符合分户安置的条件,每户给予120平方米的安置,价格按安置房的成本价结算,并不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吴中区木渎镇
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镇动迁部门,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根据木渎镇农村房屋拆迁的相关政策,全面停止农村自建房后,符合分户安置的条件,每户给予120平方米的安置,价格按安置房的成本价结算,并不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中区木渎镇
2018-11-20 13: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