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城嘉茂大厦2栋18楼住户既然同意自行进行拆除整改。为什么只将违建上面窗户玻璃进行拆除,就迟迟没有下文?影响我们楼下的采光障碍物并没有进行拆除,跟窗户上面玻璃有什么关系?这是明显的欺上瞒下!整改事项到底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完成?是不是18楼住户真的有所谓的保护伞?我们平民百姓自身的利益为什么总是得不得维护?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上海滩7061111”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莫城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属地职能部门已与18楼业主进行了沟通,近期自行整改。感谢您的关注。
“上海滩7061111”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莫城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属地职能部门已与18楼业主进行了沟通,近期自行整改。
感谢您的关注。
2017-12-2 21: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