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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山巴城天意美回复的疑问

2024-1-16 13:33:5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该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不属于工业生产用地,现天意美羊绒厂租用该楼房3、4两层,用于服装生产加工,属于工业生产行为,不符合商业用地规定。一、根据《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服装生属不属于受政策鼓励的行业值得商榷,如属于政策鼓励行业,请明确给出证明材料;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4号)第七条:利用存量用地发展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创业平台、“互联网+”等,请问服装生产属于以上哪个行业?三、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6〕161号第二十四条:改革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落实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供地政策,对依法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建设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众创空间、研发科技等新产业、新业态的民间投资项目,请问服装生产属于以上哪个受支持的行业?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国土资源局答复如下: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4号)第七条规定:利用存量用地发展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创业平台、“互联网+”等,在5年内可保持原用途、原用地方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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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16 10: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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