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纱馨苑小区无自有围墙,北边围墙有私宅开了一扇通往小区的大门,可以自行享用小区公共设施,严重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利益。此门的开设在小区规划设计方案上并未体现,也并未通知到两百余名业主,涉嫌违建。有说法称此门为开发商与私宅所有者(在小区商品房销售后)私下合同开设,但小区公共设施应由所有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私自向私宅开放公共设施,出让业主公共利益。
请有关部门予以核查并责令整改。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littlegerda”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答复如下:经了解,目前该大门已被暂时封闭,后期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这影响业主的安全问题,为何小区利益让小区外来人员开后门来享受????
为什么开发商会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擅自与私宅签订合同,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公共设施分享出去。开发商得到多少利益,除了这么明目张胆的行为,还有多少业主不得知的利益出卖?请有关部门彻查。
谁知道那人是怎么想的?
怎么还没有回复啊
2017-11-29 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