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问题,关于太仓动物诊疗行业野蛮发展的批评与建议得到了农委相关部门的及时处理,但是处理下来的结果是只针对太仓一家宠物医疗机构“新宠尚”进行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而根据今年““为全面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动物诊疗行业秩序,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医〔2018〕22号)和省农委印发的《江苏省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苏农办牧〔2018〕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苏州市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区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苏州市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请各市、区明确一名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并于7月31日前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太仓仍然有数家宠物医院不符合地方整改规定如:郑和西路通洋花园1栋06室安安宠物医院博格分院、大庆锦绣新城雍景园4栋商铺05室道格宠物诊所、朝阳东路42-1号亲亲宠物诊所、太平南路58-1号叮叮宠物门诊、公园弄15号晋缘宠物医院、县府西街18号佳佳宠物医院、郑和路888号爱犬海动物诊所、太平南路7-23号/小商品市场e幢21号明星宠物医院、朝阳西路197-14号恒川宠物医疗诊所以及人民南路12号滨河花园12-11安安宠物医院、浏河贝乐宠物诊所听海路53号、浏河镇郑和东路68号御景园35室安瑞宠物医院等多家宠物医院仍然有多项不符合国家制定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苏州市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苏州市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太仓动物诊疗行业几乎无一例外的存在问题,而今年太仓农委也没有符合苏州大市范围内所要求的:各市、区要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处罚到位;要在全国兽医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补充和更新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相关信息;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动物诊疗管理水平。进而产生了很多历史问题,在18年年末,希望太仓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能够将整改全面覆盖到位,在充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应对上一级检查问题上务必做到求真务实,这样才能切实加强动物诊疗活动管理,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开业”“无证行医”和未按规定开展动物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动物诊疗监督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全市实现动物诊疗机构持证率100%,从事诊疗活动的兽医人员持证率100%,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注册备案率100%。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格执行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整治活动!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西郊正义之声”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农业委员会答复如下:根据江苏省农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农办牧〔2018〕43号)和苏州市农委《关于印发《苏州市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市农牧〔2018〕34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和执业兽医从业行为,强化动物诊疗机构监管,我们组织开展了全市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接到《通知》以后,我们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通知》内容,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巡查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确保按时完成清理整顿任务。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要求动物诊疗机构必须公示诊疗项目收费标准,诊疗前告知宠物主人诊疗费用,对未公示诊疗项目收费的动物诊疗机构,请宠物主人投诉至我单位。我们对新宠尚动物诊所不合规的诊疗行为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我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对新宠尚动物诊所使用人用药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018-12-26 20: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