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公司所安装的报警器,漏气不报警,不及时断气,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不按时抄表,6个月以来第一次抄表,导致我家天燃气漏气量达300多方,损失金额达1600多元,我家天然气是2014年11月14日安装,2015年5月抄了第一次表,导致我没有及早及时的发现漏气,试问《民生》天然气公司的工作责任工作态度岂能不让人堪忧!现在的损失要我一人承担,试问合法合理吗?
民生天燃气公司应该有人监管,要设有投诉机构管理。燃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要政府设举报电话,加强市民的监督。
涨价太快!服务和价格成反比!
今天龙山民生天燃气公司,已经合理的帮我解决了漏气损失的问题,愉快的解决了,这一个月以来,让我头痛的事。时间仅用一天,天燃气公司解决问题速度之快,态度之好,结果之满意。使我对燃气公司领导的服务态度,表示满意,在此表示感谢,也感谢红网读者积极参与,特别感谢红网给了大家这么好的一个平台,祝越办越好~!
2015-07-28 16: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