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周市镇白塘村钱江塘(东辉铂领小区东面的民房)拆迁后的建筑垃圾不处理,将垃圾平摊后上面盖土种草坪应对检查。
这种草坪能否种活,是不是为应对检查,敷衍了事浪费纳税人的钱?
请问建筑垃圾如此处理是否合法,有无相关部门批准?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答复如下:1、铺种草坪由周市镇绿灯绿化所完成,社区咨询答复如下:覆土超过25公分,草坪可以种活。2、房屋拆除工作由周市镇动迁公司负责,施工人员将房屋扑地后,门框、玻璃、铁器等物件均已运走,遗留砖瓦水泥等建筑垃圾。根据白塘5组实际情况,拆房公司大型运输车无法进入自然村针对建筑垃圾清运,而小型运输车在中环内禁止通行,故无法将建筑垃圾运出。为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拆房公司已将原散落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故而形成小山。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2018-9-14 14: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