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发改(物价)局疵护苏州福星护理院随意调价根据苏州市物价局 苏州市卫生局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苏州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苏价费字[2014]56号文件规定,调价周期不得短于6个月,但该护理院近年来的护理费,伙食费,杂费等等先后乱涨调整过多次,一张再张,而且高的离普,有得费用干脆再变相转移要患者和家属另外再承担.严重违反了苏价费字2014年56号文件精神.虽说举报多次,但最后相互推萎不了了之! 一二三个等级护理的标准和规定严重缩水,医护人员无奈只能质差应付. 为切实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恳请有关部门深入该院明查暗访,随机抽查,民主听证,掌握该院的收支实情,绝不能只听该院承包商的一面之词,上骗政府负担重要补贴,下榨老人患者乱涨价,使各级政府的各项优恵补贴和免税政策真正落到养老护理事业实处!(2017年9日21日)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新区发改(物价)局疵护苏州福星护理院随意调价这个问题在去年已反复回答多次,该院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护理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经了解,2017年福星护理院没有调整收费。
【高新区发改局】
2017-9-21 16: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