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出生日期为1988年8月2号,大专学历。近期社保缴纳时间为2014.3-2016.8(上家单位),2016.9-至今,中间没断过,但是现今单位的社保缴纳未满两年;在2015年在吴江红树湾购房,房产证发证时间为2017年4月份;2017年6月之前一直住在园区,为园区的居住证,于3月10日在运西派出所清树湾警务室已经更新,于3月17号去取;目前这种情况下是否满足吴江区积分落户的条件?如果不可以是因为哪些问题存在?我儿子过两年要上小学一年级,我们也着急落户,所以想知道目前的情况下还缺乏哪些硬性条件?请参与回答的朋友详细解答,感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修订)》(吴政规字〔2016〕1号)文件规定,在吴江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可参加我区新市民积分入户管理申请。新市民可登陆“中国吴江”网“和谐吴江”版块“新市民服务”栏目进一步了解,新市民事务中心(筹)咨询电话63983579。谢谢您的关注!
兄弟我89年的,想问下,你小孩这边入幼的时候就没有户籍要求的么,
兄弟,你家小孩入幼的时候没有户籍要求的么
大专学历且没超过30周岁的话,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先找你公司,申请公司集体户口或者挂靠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然后再迁移到你的房子里,然后你的儿子就可以跟着迁移过来了。
之前准备这么干来着的,之前的政策是在一家单位社保缴纳满两年,我是在这家单位到今年9月份满两年,可惜我身份证上的是8月。。。刚好不够,都是命啊
目前上的私立的
私立的一年的费用会多很多吧,什么水平现在。
什么都跟计划生育挂钩,关计划生育什么事啊,有多少人还生三个孩子,这种不切实际的条款怎么拿得出手啊
2018-3-15 1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