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现行的制度为“部门回帖就视为问题已解决”。但实际上呢?
论坛上有不少帖子都是同一个发帖人重复反应“已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很多标注为“已解决”的问题,实际上并没有解决。这样的话,不仅人民的满意度不高,而且重复发帖还会占用大量的网络资源。
所以,“已解决”字样改为由发帖人来标记,这是很有必要的。毕竟,发帖人是问题的亲历者,是最清楚问题情况的人。
{:handshake:}说得好
恩,这个提议不错
赞同“己解决"因该让发帖人去标注,只才是问政平台的目的,问政平台的公正。
这个建议提了多年,很多人提过
这个貌似不现实的,要是有人弯曲事实投诉那不是永远没有的解决了,论坛上的已解决并不代表按照发帖人的要求处理完毕
你最好月亮工资1万多,不过我同学的女婿月工资10万多,我对我同学说,引诱我儿子异想天开啊,哈哈!
这是我看到过少有的非常赞的帖子。
或者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一个发帖人评分功能,可以是简单的“满意处理结果”“不满意处理结果”,或是0到5分的打分。当评分为“不满意”或低于某个值时,必须再附上相关说明(可以是图片、文字、录音、视频、网页链接等)
哈哈,,就是要和你死磕到底~~
网友您好!论坛作为开放式网络问政服务平台,着力解决老百姓涉及到政府公共服务的相关事项,并通过舆论监督的力量改进相关部门的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广大网友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监督力量,若您对相关部门回复不满意,可直接发帖反映。为更好提升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我们推出满意度评价功能,您可以对各个地区、部门的处办质量进行打分评判,其结果会计入该单位年度考核。最后,谢谢您的建议!衷心希望得到您和广大网友一如既往的理解与支持,并对我们的工作不断提出批评和意见,以使我们持续进步和提高,谢谢!
说的好,!!!
2018-12-24 15: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