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相城阳澄湖西路与相城大道路口由西往东方向,7:56左右一辆特种押运车,100米不到三次违章,先强行变道超车,又压双黄线在左转弯道超车,再强行变道至直行道。也就是说这车一天下来,百十次违章不在话下.请求严惩.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你好,来信已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第八条第2款,“举报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有如下操作程序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举报人的身份证明;2、载明发现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情况的书面举报材料,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3、记录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4、举报人至属地交警大队举报。有关部门根据当事人的材料,经查证属实后,依法定程序对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相城区公安分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2017-9-7 08: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