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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章华镇陵园居委会逼得我们老百姓无路可走

2018-7-10 11:29:07发布33次查看
我是陵园居委会所属车站旅馆门面十户租户中的一户。我租赁该门面已有十三年之久,历届支书都让我们能凭自己的勤劳有囗饭吃。去年傅蓉支书调来就不同了,去年我们桥东修路六个多月她没给我们解决一点儿困难,租金一分也没少。今年更是打着改造升级的名号,违反市场经济秩序,要暴涨租金至原租金的六倍多。这存心是要夺我们的饭碗啊。我们租户找她协商,她态度专横一口价,亳无协商的余地。我们开囗她就叫我们闭嘴,并说公有资产宁愿空着,口口声声说我的门面你租得起就租,租不起就出去。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干部的工作态度吗?都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居委会还是人民的居委会吗?不是说还要帮失业人员解决就业问题吗?怎么我们自力更生,靠自己的劳动挣一囗饭吃都这么艰难呢?居委会搞升级改造喊没钱,却有钱把我们租户告上法院,还花大价钱请律师对付我们。我们老百姓没钱请律师,官司也打不赢。居委会自己拟订的合同违约了,合同上纸写笔载的要赔两万元违约金给我们租户的也不肯赔,就想着把我们老租户赶走。我十三年来一直在这里谋生,四十几岁了,没有本钱另做生意,没有技能另谋工作,上有七十八岁的婆婆要赡养,下有女儿还在读大学,失去了这份工作,不知我该怎么活下去!恳请县政府有关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让我们能有囗饭吃!
建设美好社区 构建和谐社会
—章华镇陵园街社区车站旅社升级改造情况说明
章华镇陵园街社区车站旅社地处一桥东路,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占地面800㎡,建筑面积2000㎡,共有出租门店15间和上下三至四层房间,属陵园街社区集体资产。因年久失修,房屋楼顶、木窗、招牌均已破旧老化,多处出现裂缝和渗水、漏水现象,不少居民多次来社区反映怕出现招牌、木窗脱落砸伤事件。县、镇两级安委会、安监办也多次上门进行实地安全排查,并责令社区限期整改到位。为了彻底杜绝社区安全隐患,提升美化城区整体形象,共创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美好社区。2017年,经社区“两委”班子集体商议,并报章华镇党委、政府批准,决定在门店租赁到期后(合同到期日为2017年4月30日)收回房屋对该旅社楼顶、外墙、门窗、招牌进行改造升级。并将此改造方案纳入社区2017年联创共建实事项目。
陵园街社区现有门店签约租赁户9人,根据上年租赁合同约定,社区门店于2017年4月30日到期。为确保升级改造顺利,社区于2017年3月7日向全体租赁户发放收回门店升级改造及改造升级后租赁价格上涨的通知,让全体租赁户在心理上有思想准备,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是续租还是弃租。
4月21日原租赁业主秦美红、张云、陈红霞、罗旭、姚萍芝、黎安军、邓鹏来社区要求继续租赁并希望租金涨幅不要太大。4月24日社区“两委”班子派专人到河东沿线门店进行租赁价市场调查,4月25日社区召开居务监督大会,就社区门店改造升级及升级后涨租一事向议事会党员、居民代表征求意见,经大会商议集体举手表决同意社区在门店到期后收回进行升级改造,彻底杜绝安全隐患,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建设美好家园。改造后门店租赁价格确定为1万元一间(具体按门店实际面积核算)。
因逢“五一”小长假,2017年5月2日,门店租赁期已过,社区再次发放告示,告之原租赁业主经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议事会核定改造后门店租赁价为1万元,有续租意愿者请于5月5日前与社区陈昌彬联系签订租赁协议,并一次性付清房租,如不愿续租者,请于5月10日前自行搬离。但截止5月5日无一户原租赁业主与陈昌彬联系来社区签租赁合同。5月9日社区行政主任陈昌彬和居委会委员刘波平上门店再次询问,也无一户来社区签租赁合同。
2017年5月10日下午3时,社区总支书记傅蓉、行政主任陈昌彬、总支委员刘行、居委会委员刘波平与章华镇司法所所长唐泽亮一起上门到社区车站旅社门店与每位租赁业主作最后意见征求。门店经营户以抱团的形式,表示不愿意搬离,要求继续租赁,但不同意1万元租赁价格,社区必须降低改造升级后新核定的门店租赁标准。(特别是租赁户刘华清与黎安军妻子表现激烈,在门店前强词夺理,并扬言要集体上访,将社区负责人搞下台等话语)。征求意见无果。下午5时在社区办公室,唐泽亮所长建议社区与租赁业主一户一户商谈,再次确定结果,愿意续租者就签订合同,不愿续租者就劝其搬离。
5月11日下午2点45分,社区行政主任陈昌彬首先通知秦美红来社区商谈,但秦美红未一人前来,而仍是与罗旭、姚萍芝、陈亮、张云、邓鹏抱团来社区。姚萍芝表示大家希望以一间7000元的年租金/一间20000元三年租金签租赁合同,未达成共识。4点10分,黎安军夫妻来社区,不同意搬离,要求社区赔偿转让费(2004年转手经营)及装修费,情绪激动,多次出现拍桌子现象,辱骂现象。4点15分,杨建昊来社区,同意续租,支持社区改造,价格建议公开拍租、整租。4点30分,刘华清也来到社区与黎安军夫妻一同大声无理取闹,说一些与租赁无关的事(没有门店经营了,没饭吃了,要到社区来吃来睡,刘华清扬言要杀人,上访等,并对总支书记进行言语攻击),无法正常协谈!4点50分严麦桃夫妻来社区,同意续租,但提出3000元一年续租,10000元签订三年租赁合同的要求,社区与其无法达成共识。
5月19日上午10:30分,黎安军、刘华清、秦美红组织门店租赁户集体到章华镇信访办上访,经社区信访专干汇报情况,查明事实,镇信访办确定其一行属无理上访,要求社区对其做好解释劝说工作。后段,社区多次上门与所有租赁户沟通做工作时仍无法达成共识,所有租赁户仍采取不续租不搬离的态度强行霸占门店继续开门经营。
鉴于此,社区的意见是正常谈约已无法完成,而合同期已过,原租赁户又强占不走,只能上报司法部门通过司法程序收回门店,统一改造升级后再请物价部门核定新的租赁价,再委托拍租公司进行统一公开拍租。(在同等价格下原则上优先老租赁户)
2017年6月30日上午9时,华容县人民法院已公开审判陵园街社区与租赁户黎安军解除门店租赁关系并要求黎安军返还陵园街社区其租赁的所有门店和旅社房间的案件。审判结束后,法院再次与黎安军调解无果,2017年7月7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黎安军返还陵园街社区所有租赁门店及旅社房间。(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2017年7月18日上午9时,华容县人民法院已公开审判陵园街社区与租赁户刘华清关于解除门店租赁关系并要求刘华清返还陵园街社区其租赁的所有门店和旅社房间的案件。(案件还在七日内调解过程中)
2017年7月18日下午3时,华容县人民法院已公开审判陵园街社区与租赁户秦美红关于解除门店租赁关系并要求秦美红返还陵园街社区其租赁的所有门店和旅社房间的案件。(案件还在七日内调解过程中)
2017年7月17日上午10:40分黎安军给岳阳学习的社区总支书记傅蓉去电,捏造事实(说傅蓉有收红包等行为)、威胁其并扬言要上告到县纪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9日上午,刘华清、黎安军等人到华容县委组织部上告社区总支书记傅蓉。在组织部领导向傅蓉同志电话核实情况时,恰逢章华镇党委书记包金跃同志,包书记在租居委会的门店十几年了,当时是出钱转让来的,然后自己装修,水电开户等等,花了不少的钱,这些居委会的领导都知道,现在要无条件的搬离,没有一点说法。不按周边的行情暴涨房租,而且领导态度蛮狠,霸道,利用手中的权力专横独裁,根本没有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眼里,是我们陵园街所有居民的不幸。在此呼吁各位领导来管管我们的死活,尽量来我们居委会实地调查,看看是谁说了假话,做了假的证据和数据。
我们租户一直对社区门面升级改造是举双手赞成的,但希望居委会公开改造方案,不要做表面功夫,拿着上头拨款随便换几个窗户,贴几块地板砖敷衍了事,没能解决真正的隐患。我们十三年来吃住都在店里,为了生意和生计添置了很多物品,床,被子,电视,电脑,热水器,风扇,电脑等等。请居委会考虑我们的实际困难,东西搬进搬出,空调拆上拆下都是要不少工钱的。而且我们要到哪里去找这么大的一个场地来安置这些物品。我们也并不是不续租,只是现在经济本就不景气,租金涨幅太高,从六千涨至三万八,我们难以承受。桥东地处偏僻,本来生意就不好。现在是和谐社会,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我们希望陵园居委会能诚心诚意和我们租户调解协商,而不是拿着老百姓的钱请律师来对付我们老百姓。若是存心赶走我们,也请居委会先赔偿合同中居委会这么多年一直未给租户提供水电而造成的违约金两万元并补偿我们的实际损失。
合法权益应该保护,无理要求必须拒绝。
我是租户之一,发帖跟帖所说都是事实,5月11号傅蓉带居委会干部加司法局唐亮一起来店里逼我签合同,租金价格都没定好是多少,要我先签一份面积只有13.5平米楼梯通道为一年一万租金,楼上再商量好了给我价格,如果我签了这份合同,楼上要是漫天要价我还有活路吗、5月11号连房租价格都还没给我定好何来4月21号所说之事,傅蓉支书你太抬举我了,说我是组织抱团人员之一,为什么不说是你们房租太高,任何人都承受不起而无形中抱在一起的呢、
我本来是想就这么地吧自己吃亏算了,没想到你们居然颠倒是非。到底谁专横霸道,你们把老百姓往死里逼,翻几倍的房租这些人一年连房租都难赚回,想我们走又不想陪违约金和开水电户头的钱,有这样欺负老百姓的吗?希望;恳求各位领导前来调查事实真相,维护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该有的权利?我们只想要我们该要的。
请镇府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
2017-07-24 16: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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