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建议及想法

2024-1-13 16:39:0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并且处于80年代老房子的更新换代期间,农村越来越多的人考虑重新翻建房子,但是目前由于农村翻建房子需要签订四邻协议,给很多农村想翻建房子的人带来很多问题,比如邻里有矛盾而不签的、或者邻居没有造房计划而不签的、或者对于房子高度不满意而不签的等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想翻建房子的甚至搁置几年都造不起来,本来和睦相处的邻居可能会变成冤家,本来存在矛盾的邻里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签订四邻协议的做法,完全是基层部门转移农村管理矛盾的手段,在习主席大力提倡“建设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充分看到这种问题的存在,积极改变这种管理方式,可以制定相关的标准,比如在确定户型的前提下,第一排房子多少高度,后面依次增加多少高度,左右依次是多少高度,或者大家的房子都统一高度,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强制执行,这样就可以尽可能的减少农村邻里的冲突。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你不够强大”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核查,现答复如下: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已多次召集召开各镇分管领导和建管所部分负责人会议,会议肯定了签订四邻协议的积极作用,对存在的邻里矛盾,无法签订四邻协议问题,只要建房户符合规划,符合要求前提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由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召集建房户所在自然村的户代表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落实建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一体办、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正在深入调研,已形成了农民自建房翻建管理、户型引导、村庄风貌协调管理等指导意见的草案,其中对翻建房的地基高度、屋脊高度、前后檐高度等,要求由各村召集召开自然村户代表会议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村民共同遵守。感谢您的关注。
其实更好的办法是建设集中居住区,统一管理,更节约土地,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就是不知道政府是怎么想的。
“你不够强大”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核查,现答复如下: 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已多次召集召开各镇分管领导和建管所部分负责人会议,会议肯定了签订四邻协议的积极作用,对存在的邻里矛盾,无法签订四邻协议问题,只要建房户符合规划,符合要求前提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由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召集建房户所在自然村的户代表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落实建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一体办、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正在深入调研,已形成了农民自建房翻建管理、户型引导、村庄风貌协调管理等指导意见的草案,其中对翻建房的地基高度、屋脊高度、前后檐高度等,要求由各村召集召开自然村户代表会议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村民共同遵守。 感谢您的关注。

2018-1-10 15:21:57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