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7月26日),我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大概二十来人,对我们叶家港村村民院中的违章建筑进行了走访。对于一些有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包括自己家的,比如外地人自建的用于烧煮的彩钢板小屋,是支持的。但是对于自建的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和避雨用的雨棚的无选择性的要求拆除表示不赞同。我们这边的房子都是自建房,大部分都是九十年代自建,当时也不可能去构想以后用了汽车,是不是预先建造一个车库什么的。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成了寻常物。这个时候,车库就成了必需品了。现在执法人员也不管你车库的作用,是自用还是住人一律要求拆除。这就给我们生活产生了很多的不便。车停哪?路边上?这一年左右我们村一直修路,汽车无法进自己车库,你去看看村道堵不堵。再者,一般车库都设置了三五年了,当初建造的时候怎么没人站出来说,这些不能造的。现在用了几年了,执法队说拆就拆,这多少有点钓鱼的感觉。我打听到,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对于违章建筑目前的态度是严控新出来的违章建筑,有一拆一;对于有一定年数的,暂时保留存在,但是一旦对其进行修缮,翻新,是决不允许的。几年下来,收效显著。我们镇为何不去取取经呢?一刀切的行为不可取。其次,报纸上,新闻中介绍331行动,电瓶车不能在室内进行充电,有安全隐患。对此,有的村民便将电瓶车露天在院内充电。365天不可能天天大晴天,哪有不刮风下雨的。设置一个雨棚,避免了雨雪对电瓶车充电构成的危险隐患。昨天一看,不行,要拆。那我要问问,我要怎么充电。车库里充吗?车库不是被你们定性为违章建筑要拆吗?我希望横扇镇综合执法局和镇领导可以对村上的违章建筑的目的先定定性。看看是不是一定要拆除。协同村委进行一个会议什么的,看看村民蛋意见。当然了,如果非要拆除,我也希望,执法者要公平,一碗水要端平。不要只拆东家不管西家的。政府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我们的工作出发点和归属不一定都是为了百姓吗?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感谢市民提出的建议,经村委核实,关于搭建汽车车库不符合要求;电动车不能在租房内充电。部门会根据331行动的实际情况调整或整改,谢谢您的关注!
执法部门走访,应该是统计车辆,不但不应该拆,应该对有车库需求的老百姓,按实际需求进行审批,而不是来流氓执法,说拆就拆。那些来执法的,十个有八个家里也有违建,你问问他们的拆了没有!
然而实际就是墙上类似拆迁一般,写上指定日期前拆除
2018-8-1 11: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