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工业园区唯亭镇迎宾路金怡苑小区业主,本人于4月2日去本小区物业办公室(新城物业)缴纳了2018年1至6月物业费,但是客服人员以会计辞职了为由拒开票,只给了收据。本人告知因房屋卖出需要物业费发票做过户手续,非常着急,询问她是否有其他办法解决方法,比如请新城物业公司其他会开票的人代替开票?但是客服人员态度恶劣地拒绝了,称待招聘到新的会计才能开发票。那请问是否一个月招不到就一个月不开票呢?那么大的新城公司,这种日常性事务不做好交接吗?随即本人于4月2日下午2点左右打了新城物业全国热线4008900950,请帮忙解决,客服回复我1个工作日给我答复,但是截至现在未有人回复我。我于今天下午5点20分再次拨打比热线,也仍未有回复。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社区居委会已要求物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你开具发票。唯亭街道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社区居委会已要求物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你开具发票。
唯亭街道
2018-4-3 20: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