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龙旗下的鸿福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租户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却擅自向“天地和”等租户收取物业管理费,各商铺业主没有授权给鸿福祥物业公司收管理费,故此行为违法,鸿福祥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行为有虚开发票的嫌疑,请吴中区国税局依法查处。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因网友未提供具体的房屋相关信息,经查,网友反映的“天地和”疑似在吴中高新区的港龙财智国际广场内。该项目商业用房的公共服务费是5.66元/月/平方米,是通过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前期物业招投标确认的标准。根据诉求人反映的情况,物业公司确实不用与房屋租赁方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原则上应由房屋产权人或实际物业使用人进行支付,建议诉求人可查看房屋租赁协议是否有关于物业费支付条款的约定。如有约定应参照约定执行,如无则建议与房屋产权人进行协商。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因网友未提供具体的房屋相关信息,经查,网友反映的“天地和”疑似在吴中高新区的港龙财智国际广场内。该项目商业用房的公共服务费是5.66元/月/平方米,是通过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前期物业招投标确认的标准。根据诉求人反映的情况,物业公司确实不用与房屋租赁方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原则上应由房屋产权人或实际物业使用人进行支付,建议诉求人可查看房屋租赁协议是否有关于物业费支付条款的约定。如有约定应参照约定执行,如无则建议与房屋产权人进行协商。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8-7-30 1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