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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证逾期办理的赔偿咨询

2024-1-12 6:30:5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合同约定9.30日交房,实际交接之日起90天内取得产证,实际9.30日交房,12.28被通知可以去办理产证了即可去开发商处领取不动产单元首次登记信息表并自行去缴纳契税(开发商不代办),刚好是90天,实际取得产证的时间为次年二月。想咨询:这个合同约定的90天取得产证(也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是指拿到产证,还是指拿到首次登记信息表可以去办理产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按照我市市区现行规定,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房屋面积、约定样板房所展示的平面空间布局和装饰标准是否视为出卖方的具体承诺,并可通过订立合同附件(装饰、设备标准)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房屋装饰、设备标准、交房时间、前期物业合同的签订、费税的缴纳、不动产登记办理或其它事项及相应违约责任。关于不动产登记违约情况(超出了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你可以提供购买的商品房详细信息,直接咨询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如果建设单位存在违约,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经济赔偿。 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不动产登记部门收到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证的申请材料后,若材料齐全,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若网友与开发商对合同约定事项有疑义,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2018-2-13 0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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