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6年12月在吴中区买了80平的房子,当时因为没有缴纳社保故一直没有落户。2016年12月开始在苏州缴纳社保,如社保不断等到2019年12月是否就可直接办理落户?如可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盼回复!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一、《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6]3号)第十一条规定,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依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如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办发〔2016〕306号)中规定:《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参保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办法》第十一条所指申请人应符合的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是指申请人生育时符合国家(省)同时期的计划生育政策。
你房产证是不是16年办出来的,如果是17年的,那就不能房产落户
好像有新规的
看你房产证什么时候出来的,16年出来的可以,17年级分落户去把
也可以人才引进
产证是16年12月出来的,但听传言说政策可能有变,心里没底。
社保连续满3年的要求是在20161231前达到还是20191231前?有没有咨询过派出所?
2018-11-9 13: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