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满竹5组湘桂线铁路征地款在2017年3月在井头圩镇财政所领出,其中6户的钱被莫名侵占,镇政府明知钱款去向,并由镇政府干部郭杰等签字盖章支付,可我在外务工,钱却一分没领到,镇政府不处理,法院不立案,一再要求下才立案。至今其中5户钱款无法追讨。请问在当下最弱的5户连审冤的地方都没有吗。法院,政府难道就纸上谈兵,不去调查,走访,怎么公平断案,弱势人群在东安县的天空如何生存,如何维权,天理在哪!苍天哪,上帝你们来东安看一下,希望来个包青天为民做主!
关于《东安县井头圩镇满竹村5组湘桂铁路征地款被强侵》一文的回复
亲爱的网友朋友:
你于2017年9月30日16时47分在红网百姓呼声的帖文《东安县井头圩镇满竹村5组湘桂铁路征地款纠被强侵》一文已收悉。对于此事,网友朋友分别于2017年7月19日和2017年9月15日发布相关事件帖文,我单位也分别做了回复,并建议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现将之前两篇回复内容附上。
东安县井头圩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
《东安县满足村村民陈猜想骗取村民山林自留地补偿款》一文的回复
网友油菜花12345:
你于2017年7月19日19时在红网的帖文《东安县满足村村民陈猜想骗取村民山林自留地补偿款》一文,经井头圩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调查核实的事实:
2009年湘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征用满足村后头山18.66亩林地,征地补偿款为259073.6元。当时满足村1、2、3、4、5、9、10组为后头山权属发生纠纷。为了胜诉,经五组村民会议决定,同意拿出征地款的30%委托陈猜想负责与满足村1、2、3、4、9、10组打官司。东安县人民政府调纠办进行调解处理,处理后头山权属归满足村五组,满足村1、2、3、4、9、10组不服,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结果要求东安县人民政府重新作出处理。2013东安县人民政府调纠办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征地补偿款各占一半,当时满足村五组同意并在协议书上签字,满足村1、2、3、4、9、10组不同意且不在协议书上签字。后经过县政府调纠办二年的调解工作,满足村1、2、3、4、9、10组才同意协议内容并在协议书上签字。2015年满足村1、2、3、4、9、10组到镇财政所领取了129536.8元征地补偿款,可满足村5组因内部矛盾没有形成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129536.8元的征地继续存在镇财政所账户。2017年3月份,陈猜想多次要求财政所支付五组征地款,但因没有相关手续而遭拒绝;后满足村5组组长和陈猜想向财政所出具了本组征地款分配方案、责任山林承包户签字同意陈猜想取款的委托书和加盖5 组公章的取款单等取款手续,经财政所核实后将5组征地款用支票方式支付给5组组长,并由5组组长负责分配129536.8元征地款。2017年5月份,五农户以陈西玉为代表向东安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陈猜想返还原物。但不知何因后自行撤诉。
满足村5组5农户与陈猜想发生征地款分配纠纷解决方案:
关于满足村5组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2017年7月19日再次井头圩镇人民政府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陈西玉两个女儿无理取闹,要求政府依法追究陈猜想诈骗罪和侵占集体财产罪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陈猜想不同意调解,要求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我们认为,关于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款分配不适用行政决定方式解决,应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因此井头圩镇人民政府建议并引导满足村5组5农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特此回复。
东安县井头圩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4日
2017-09-30 16: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