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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逍遥法外,望政府部门给与帮助

2024-1-10 21:27:3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于2018年10月19日21点37分在时代上城一区北大门口被7幢501室的车主开汽车故意撞倒,当场报警后民警先让我去医院检查,白天再去处理,但当场警察未扣留车辆和行驶证或驾驶证等,导致后期至派出所调解过程中,车主拒赔偿医药费等,调解几次均无果,现寻求政府部门,还我公道,最起码的医药费要负责吧,像这种故意撞人都没有人制止和处罚的话,以后他更加横冲直撞,肆无忌惮了,望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查,诉求人在2018年10月19日21时43分因非道路交通事故报警。该案是小区业主与保安因为停车位产生纠纷而引起的,出警人员赶至现场后保安称自己被车主撞了。首先,出警民警不是交警,不具备扣留对方车辆和驾驶证行驶中的权力。其次在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诉求人可至派出所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让派出所出认定书,明确责任,然后起诉,申请对方车辆保全
小区内车子撞人,属于派出所民警处理,但派出所民警不是交警是不能扣车、扣驾驶证的。有出境记录,就是派出所处理;不肯赔医药费,也是派出所当事民警传唤当事人赔付结案。派出所搞不定,就是不作为!
你说的不对,我上次也在小区内被另一车追尾。也是派出所来处理,虽未扣车,但是我们双方的驾驶证均被暂扣,开了暂扣驾驶证的证明。我还告知派出所民警,对方追尾,你也判了对方全责,为什么我的驾驶证一同暂扣了。派出所说就是这样的。所以这件事,派出所没有暂扣对方驾驶证,是工作上的失职!
九龙仓的保安,我就笑笑不说话

2018-11-13 17: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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