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陆巷南塘村1组6号,户主朱**。房屋翻建超出50-60平方米,政府同意建筑面积240平方米,但现在完工将近300平方米,由于她的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的采光问题,采光问题不是区区罚款就能解决的,如果罚款能解决,我只能说,政府的条例何在,房屋翻建完成后,监管何在,请政府还我们居民阳光,还事实一个公道!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宁可高傲的发霉,你好!你所讲的陆巷南塘自然村6号村民朱某某,家庭人口5人。该户原有三上四下楼房218平方米,辅房4间8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298平方米,房屋建于1985年,由于年久失修,出现屋面漏水等隐患,该户于2015年9月申请房屋翻建。按照《阳澄湖镇发展村庄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暂行)办法》,陆巷村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保留村庄民房翻建两委会议,后于2016年1月20日,经阳澄湖镇村建办、国土所、陆巷村会办后,同意该户进行原宅翻建楼房三上三下,建筑面积240平方米,拆除全部辅房。
相城区阳澄湖镇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2017-8-7 18: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