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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同心雅苑小区业主购房五年一直未办理房产产权证

2018-7-10 7:43:40发布69次查看
关于要求同心雅苑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东安县白牙市镇同心路40号同心雅苑小区住户业主。本小区共有住户112户,也算是一个比较大的生活小区吧。开发商(永州市众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从2012年11月前交房以来,至今6年多了未给我们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并且在购买合同书中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开发商承诺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一年之内,将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并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开发商如按规定时限未办理产权属证
由开发商向住房户支付违约金。
这几年来,我们曾多次找到开发商,加之银行按揭的住户也找过银行主管领导也督促开发商,并且要求他们给我们办理房地产权属证,可是他们当时讲得好,说马上办,但是他们一推再推,至今没有办理好。
现我们同心雅苑小区住户如实向县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反应(永州市众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法人代表:唐继承。)开发商至今未给我们办理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一事。
因我们业主购买的商品房时,商品房的一切费用都一次性交清了给开发商,并开好了收据,我们认为我们手中的各种费用收据及相关资料符合国家房地产权属证登记的条件。可是开发商到至今一直不给我们办理产权证,开发商一拖再拖,这难道开发商无法无天了吗?难道县政府主管部门也管不了他们了吗?我们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使我们业主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请求县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求开发商不要制造社会矛盾,破坏社会和谐,影响东安形象。我们同心雅苑小区全体业主请求县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求开发商给予我们明确解决处理好、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好我们房地产权证,望上级领导尽快给我们同心雅苑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报告人:东安县同心雅苑小区全体业主
尊敬的网友:
您在红网“百姓呼声”上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们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项目开发商尚未办理好综合验收,也未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办证申请材料,所以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感谢您对东安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东安国土资源工作,给我们多提建议意见。
东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5日
2018-05-28 21: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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